「这是滢滢小学三年级唱歌比赛的奖状,」我妈妈说。我很吃惊,他们居然记得。「滢滢是你害死的!」我妈忽然抬头,如索命恶鬼,「不是你打她!现在我们的滢滢还好好活着呢!」「你好意思说!不是你说什么棍棒底下出孝子我会这么打?!」我爸说。原来,这个理论,是我妈妈先说的吗?我小的时候看电视剧,女主揪着玫瑰花,他爱我,他不爱我。我那时就纳闷,爱与不爱不应该是能感受的到的吗?为什么要这样判断呢?后来我却发现了,想要辨别,真的是太难了。我总是喜欢找一些,他们爱我的证据。就像给我煮汤喝,接我放学,时刻关注我的动态。但是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