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到下午,霍姆斯己经对案件有了些想法和猜测,于是决定出门买点酒和吃食。
路上行人脚步匆匆,每个人都看起来有什么急事一样。
实际上也确实是,因为霍姆斯所住的地方是有名的“穷人的街道”,这里的人每天都很忙,但收入却很少,大部分人甚至要打好几份工才能和家人生活下去。
至于霍姆斯为什么没有正经工作,因为他有一个算是富裕的姐姐,每个月都会给霍姆斯寄些钱让霍姆斯过活,只是霍姆斯前身嗜酒如命,不然的话他姐姐给他寄的那些钱足够他搬离这里租上一套好房子,物质条件充裕。
不过霍姆斯穿越过来了也没打算搬走,虽说皇后街环境不怎么好,但胜在这里的人还算热情,即便不能够和霍姆斯过多交流但平常也会有邻里走动,不过就是素质普遍比较低就是了。
不知不觉霍姆斯走到一家甜品店前,里面似乎爆发了争吵。
霍姆斯停下脚步观察了一会。
是一个小贵且卖相较好的蛋糕被偷吃了,现在店家把店给关了起来,不让客人离开,说实话在霍姆斯看来这个店家是有点小题大做在身上的,这样做只会让客人对这家店的印象变差,不过霍姆斯不知道的是,这个蛋糕不是卖的,是店家花费很多心血为自己老母亲庆生用的。
很快,霍姆斯注意到一个黑鬼的裤子有点脏,并且手指甲缝中有很多类似奶油的东西,走路脚步有些虚浮,皮带有些歪,无名指有一条环绕的印子,鞋尖上有些污渍,像是被脏鞋踩了一样……霍姆斯当即就知道这个出轨的黑鬼就是偷吃蛋糕的人,于是打算帮助店家抓住他,霍姆斯对于黑人的看法本就是有点歧视的意思,这种顺手的事自然是乐意至极。
他敲了敲门,店家疑惑的转过头,霍姆斯笑了笑示意店家把门打开。
进来后他仔细看了看店家,开口道“这位先生,我想你可以把门开开了,偷吃蛋糕的人我己经知道是谁了,就是那个黑鬼”店家听后愣了愣,看了眼霍姆斯手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