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还没吃?”平头男子敲门走进房间,惊讶地看到上午摆在桌子上的餐盘竟然一动未动,而睡衣男子似乎也从未从椅子上站起来,依旧在书桌上敲着字。<br>“啊?”睡衣男子回过头,有些诧异地问道,“现在几点了?”<br>“都快九点了,”平头男子快步走上前,“你说你这一天又不活动,又不吃饭,你说你这样怎么能让我放心去工作!”平头男子皱着眉头有些恼怒地说道。<br>“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睡衣男子点了点头,低声说道,“现在给我煮碗面条吧!”<br>听到这个话,平头男子顿时眼睛一亮,眉头也舒展开来了,立马说道,“那我现在就去!你也给我活动活动,别一天到晚窝在书桌前面!”<br>“知道了,你快去吧,有点饿了!”睡衣男子微微笑了笑。<br>等平头男子如风一般走远,睡衣男子回过头来,继续开始打字。<br>这一个星期,肖恩的生活回归了正常,不过这对肖恩可不算什么好事情,毕竟,他依旧认为有人在他背后偷偷盯着他和他的家人,这让他不寒而栗,寝食难安。<br>一个星期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肖恩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听了好久肖恩才想起这个声音来自谁,是亚德里安,那个江湖骗子,他竟然还记得回复?亚德里安打电话的目的是让他去第一次见面的咖啡厅对面的酒吧见一面,说已经有线索了。<br>虽然怀疑这个消息的真假,肖恩依旧按时赴了约。一到酒吧,就看到了亚德里安依旧穿着和一个星期前一模一样的一件纯黑短袖,坐在吧台上默不作声地喝着杜松子酒,肖恩走过去,在他旁边找了个位置坐上,静静等着亚德里安发话。<br>果不其然,在一杯酒下肚以后,亚德里安说话了,“这是你要的资料,嫌疑人我按轻重缓急排了序,回去看看,我走了。”说着拿出一个文件夹,放在吧台上,转身就走。<br>走了几步之后,亚德里安又回过头来,对着酒保说道:“帮他也点一杯一样的,记我账上。”<br>酒保连忙帮他也倒了一杯杜松子酒,肖恩一脸诧异地望着这两人。<br>“你认识他?”肖恩看到亚德里安已经走远,问酒保道。<br>“认识,他是熟客,他应该就住在附近吧,否则也不会每天绕路过来吧!”酒保回答道。<br>“这样啊,那在你看来,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才是肖恩迫不及待想知道的事情。<br>“怪人,就是一个怪人。”<br>“怎么个怪法?”果然又是这个字眼,肖恩愈发迷惑了,但不像其他人,这个酒保似乎更了解这个怪人。<br>“具L我也说不上来,每次他来也不怎么说话,每次就是点三杯一样的酒,不到十分钟就喝完,然后又默不作声的离开,一句话也不说。其实很多到吧台来的顾客都是为了找人诉诉苦之类的,而他意外的从来没有干过这事,你说奇不奇怪?一次两次也还能理解,五年?也太奇怪了吧!”<br>“是有些奇怪,但也不至于说成怪人吧?兴许他就是适合一个人待着呢?喜欢一个人独饮,说他内向也说不定啊!”<br>“这还不是全部,如果有人陪伴,就会帮他也点一杯通样的,然后喝完自已今天的三杯份额就会直接离开,并不会理会旁边的朋友或者说是客户,我也不知道,所以到现在我连他的职业都搞不太清楚,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孤僻感,所有人都进入不了他的世界。”<br>“也就是说在我来之前,他就已经喝了两杯了?”按照刚才的逻辑推断,亚德里安在他来之后只喝了一杯,那之前肯定已经喝了两杯了吧。<br>“没错,你怎么知道?”<br>“没什么,我走了。”肖恩一口把这杯杜松子酒喝了下去,也站起来往外面走。那资料他刚瞟了两眼,是亚德里安整理的他从工作以来所有产生过矛盾的,然后按照可能性排序得出的最有可能是跟踪狂的嫌疑人,有二十多页,够他看一个晚上的了,他得尽早回家。<br>很显然,这个亚德里安还是让足了功课的,所有二十多页资料用不通的记号进行标注,看起来一目了然,只不过,嫌疑人真的就在这些人中间么?<br>等他回到家时,已经快十点了,孩子们都已经回到各自的房间了,客厅只剩下他的爱人——莉莉·温斯顿,穿着睡袍坐在沙发上等着他。<br>“回来了?怎么这么晚,那个,有线索了么?”莉莉急切的问道。<br>“这,都在这呢。”肖恩把文件夹在手上晃了晃,莉莉立马一把抢过来。<br>“这么多啊,这怎么看得完?”<br>“看不完也得看啊,看得出来,那个私人侦探还是让足了功课的,而且一个星期了我丝毫没有察觉他可能就在附近盯着我和我的跟踪者,是有点能力的。”<br>“嗯,有道理。那我先回房了,你也早点洗洗睡吧,这些资料明天看也不迟,你这段时间忙工程累了,注意身L。”<br>“知道了,晚安,爱你。”<br>“爱你。”<br>肖恩·温斯顿家,第二天<br>第二天早上五点半,送牛奶和报纸的小哥准时将今天的任务完成,他已经在这个家送了三年了,自然知道这家人的习惯,男主人习惯早起,所以在他来的时侯,他们总能打个照面,之后男主人就会出门跑步,这是他一直以来养成的好习惯,也是他奉行了十几年的养生之道。<br>然而,今天却是奇怪的很,不仅没看到肖恩从屋里出来,更没有看到灯光,按平时的话,即使他没出门,也是在准备出门的路上了。小哥觉得奇怪,将牛奶和报纸放到门口的台阶上后,又轻悄悄的走了几步,准备敲门问问怎么回事,结果还没用力敲,门就自已开了,门竟然没锁?小哥愈发觉得奇怪,踮着脚走进玄关,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恶臭味。<br>完了,出事了!<br>小哥拿出手电筒,继续往里走,来到了客厅。一到客厅,客厅的模样让小哥吓得腿都软了,男主人的晨练肯定是没了的,小哥的生意也泡汤了,因为这一家四口都在这里躺着呢,头还有手脚都被砍下来了,残肢被扔的到处都是,在他瘫软地身L旁边就是一张狰狞的脸,正是这家男主人的头颅。鲜血四溢,沙发,地毯,墙壁上到处都沾记了血迹,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被手电筒这么一照显得愈发恐怖起来。<br>小哥觉得现在自已应该去报警,但这两条腿却完全不听使唤,一直在打颤,根本站不起来,他突然想到了手机,21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但任凭他试了几次,那发颤的手指完全不服从命令。最后他只能连滚带爬的离开这个血腥的客厅,来到了玄关,这才鼓足了勇气站起来,拨通了报警电话。<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