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云顶江畔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相机的闪光灯亮的刺眼,刚从床上爬起来的记者顶着黑眼圈,却似打了鸡血一般。“唉,你听说了没,迟大少的女友跳江了。”“啊?我见过那个女孩,特别漂亮,那身材,我差点嫉妒死了!”“唉唉,你们别说了,迟御来了!”
人群倏然安静下来,黑色低调的SUV车门打开,迟御走了下来,他的眼圈微微有些泛红,紧致的西装也有些乱,沉声问身边的徐静:“救援队来了没有。”徐静点了点头,弱弱地说:“已经来了,迟总。”迟御抬头望向平静的江面,表情凝重,他知道,这个时侯来救援已经晚了,但他不相信,绝不相信,黎念笙那样一个明媚灿烂的人会自尽,她不会死,也不可能死!
很快,救援队就开始了搜救,十几艘救生艇在云顶江上漂浮了一整晚。直至天空泛起了鱼肚白,也只找到了我遗留下来的手机和外套。迟御匆匆赶来,却只见队长任聪摇了摇头,将一个收纳袋递给了他“云顶江太深了,水势也极大,黎小姐极有可能已经被水流卷到下游去了。我们无能为力。”任聪惋惜的说。迟御的身L猛地晃了一下,徐静急忙扶住他,无奈的叹了口气。
迟御刚走上云顶大桥,吵吵嚷嚷的人群就围了上来,“请问迟先生,您的女友为什么会自杀您清楚吗?”“是因为您吗?”“我听说您有一位初恋是这样的吗?”“啊?黎小姐的自杀和您的初恋有关系吗”“……”迟御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他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凝固了,是啊,黎念笙为什么会自杀呢?是因为他那天的话吗?是因为沈绵么?如果他回家,或许就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了,可,即使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呢,黎念笙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甜甜的叫他阿御了,再也不会在他弹钢琴时夸赞他了,再也不会,再也不会了……
回到家后,迟御直奔卧室,屋子里还是淡橙色的装饰,与这栋黑白色的建筑物格格不入。桌子收拾的很整齐,上面只摆着三样东西,一个丝绒盒子,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张纸。迟御走过去打开了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并不多,分别标注为a,b,f。b和f里都是一些文章的草稿,只有a是新建的,迟御打开文件夹,里面是大概几百字的信……
亲爱的阿御,当你看到这封信时说明我已经走了,其实在我和你谈恋爱时,我就知道,我只是一个替身,但我还是好喜欢,好喜欢你,哪怕你不喜欢我,你总爱盯着我的眼睛,是因为我的眼睛最像沈绵吧,没关系,我不介意。几天前,你再次警告了我,我突然发现,原来替身只能是替身,是永远不能成为正主的,但我还是很感谢你,让我在声色犬马的云顶城有了家,不过我的状态已经不是很好了。3月21日,我的朋友永远地离开了我,我突然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无趣,吃饭无趣,纠缠无趣,活着,无趣。我要走了,希望你当一个好丈夫,不要为难沈小姐,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