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的车厢没有门窗,只有一块厚重的黑帘,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宋风只觉一路颠簸,兜兜转转足足一个时辰方才停了下来。
走出车厢,眼前是一片帐篷,西处火把通亮,巡逻士兵盔明甲亮,目不斜视。
原来是到了军营。
为首的大汉走上前来,看着西处张望的宋风,笑声道:“不错,挺老实嘛。”
赶车的汉子不怀好意的瞄了他一眼:“我倒是希望他别这么老实。”
敢在逮捕路上逃跑甚至反抗的人,县卫营有权利当场斩杀,并视为认罪,这可比提过来慢慢审讯省心多了。
大汉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叫来一名士兵吩咐了两句,转身离开。
宋风被送到一座帐篷,里面只有简陋的桌椅,其他空无一物。
领路的士兵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掏出纸笔,仔细端详着他的脸庞,一边观察一边在纸上描来画去。
宋风的长相并非十分出众,丹凤眼,薄嘴唇,鼻梁高挺,加上皮肤雪白,倒也眉目清秀。
一头黑发用麻绳胡乱的扎在脑后,布衣草鞋,身材消瘦,虽说穿着潦草,却也干干净净。
士兵随便画上几笔,描绘大致五官,转身离去。
不一会,有两名士兵送来饭菜。
打眼一看,白花花的大米饭,有菜有肉有汤,甚至还有一壶酒。
宋风自幼贫苦,一日三餐多是小米饭配水煮青菜,甚少能吃上白米,更别说大块的猪肉了,自家卖的杂碎肉都不舍得吃。
相较之下,军营中这顿饭,比家里过年时吃的还好。
管他的,吃饱再说!
宋风端起碗筷开始狼吞虎咽,不一会就扫荡一空。
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舒服的坐首起身,目光刚好落到酒壶上。
对于平民百姓而言,酒可是奢侈品,勉强吃饱的年代,哪有余粮拿去酿酒。
思虑片刻,宋风终究是没能抵挡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