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腹黑】+【万人迷】+【执着摆烂的扮猪吃虎】+【双男主】
艾斯,罗曼蒂克小说男主标配的人生配置。
有一个在阿兹卡班牢底坐穿的妈,有一个不知道姓甚名谁的神秘的爸,被黑市一手遮天的商人养大。长得帅有本事还脾气好,唯一的缺点就是继承了养父的贪财和不知道从谁那继承来的好色。
可是我一不偷二不抢三不炸你魔法部我喜欢点儿金子和男人的俊脸腹肌人鱼线怎么了!
德拉科,小龙是我的宝贝弟弟啊,虽然一不留神就长那么高了,他穿正装超级帅的,就是不乐意喊我哥哥了好伤心。
哈利,哈利很可爱啊,亮晶晶的眼睛像小狗一样的,就是很可爱啊。
塞德里克,塞德里克也很好啊,他的眼睛好像蜜糖一样的,看的人心软乎乎。
韦斯莱双胞胎,乔治和弗雷德各有各的好啊,两根也不是不可以的嘛。
西奥多,他不怎么爱说话,但是不爱说话又不爱说话的好啊,他可以陪我一起看星星诶。
加尔,诶唷不行要流鼻血了,他是腹黑了点儿或许还有点儿病娇,但是病娇不是病啊,我们先不提他。
小巴蒂---我对他要求不高,我就想他好好活着,先活着再谈其他的,他那个坏男人啊。
还有其他的帅哥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可是没关系,艾斯我会雨露均沾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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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败的老旧庄园像个废墟,走廊蒙尘,蛛网遍布,难得收拾出来的算是干净的地下室里,蜡烛点的昏暗,照不亮全部。
“滚,滚出去!别让我看你这个小杂种!”莱斯特兰奇家地下室里,贝拉特里克斯拼了命的尖叫咆哮,用她能想到的最恶毒最刻薄的话施加在她的孩子身上,她抓着孩子的胳膊,尖锐的指甲掐进肉里,留下凹进肉里的一片。
“再怎么也是你费劲生下来的,贝拉,”小巴蒂克劳奇在劝她,“你如果实在不想要,送走也行。”
“掐死多么省事!”贝拉特里克斯对此全然充耳不闻,她抓着自已的头发兀自尖叫,“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小杂种,我怎么会不陪主人一起去戈德里克山谷!”
“你明知道不是这个原因,贝拉,主人他是想要单独行动---”小巴蒂·克劳奇还想再劝劝,而贝拉推翻了桌面上的一个瓷质的摆件,发出一声脆响,阻断了小巴蒂接下来想出口的话。
“混账的东西,一点用处都没有的玩意儿,我当初就不该把他生下来,他和他那个短命的父亲一样的讨人嫌!”贝拉的尖叫声更加响亮,“如果不是因为他,我就会陪在主人身边,主人就绝不可能失踪!”
她发了疯一样把手边能够碰到的所有东西打砸出去,全然不顾她手边儿的可怜孩子。
小巴蒂知道再说什么贝拉特里克斯都听不进去了,他叹了口气,过去把孩子牵走,出了房间,关了门,隔绝了贝拉特里克斯的尖声叫嚷和打砸的声响。
门外的石头台阶修葺的倒是平整,两边儿的蜡烛无风飘摇,映在那个不曾有半分哭闹的孩子的脸上,孩子冰蓝色的眼睛里,映衬着跃动的烛光。
“怎么不哭呢,艾斯?”小巴蒂蹲下身子,轻轻的,轻轻地捏了捏孩子的脸,“不哭的话你妈妈不会心疼你的。”
“我哭了她也不会心疼的,”三岁的孩子扬起脸,脸上是不符合他这个年龄的淡然平静,他甚至吐字都很清楚,一点儿不像是他这个年纪,“我知道的。”
他抬起一边儿的胳膊,低着头去看,上面新伤叠着旧伤,记是青紫和淤痕。
“真是个乖孩子,”小巴蒂揉了揉艾斯的头发,小孩子的头发细软,手感很是不错,“你已经很乖了,艾斯,所以你妈妈不喜欢你并不是你的错。”
艾斯没答话,而小巴蒂克劳奇低着头,脸上是有点温柔的笑。
“我和你妈妈最近有个小活动,结果---结果不一定怎么样,所以我得为你的未来打算打算了,艾斯。”
“你想去你姨妈家吗?又或者我给你找个缺孩子的家庭给你送过去?你想去哪儿。”
小巴蒂蹲在艾斯面前,声音放的很轻,每一个单词都念的很慢,念的像歌一样。
“缺孩子的吧,我想,”艾斯的声音也放的很轻,说的慢吞吞,每一个单词都说的深思熟虑,“他们没有,所以他们大概会珍惜。”
小巴蒂·克劳奇摸了摸艾斯的头发,捏了捏他的脸。
“你一直都是个聪明的孩子,而我能帮你的,也不过是祝福你。”
“祝你好好活下去,艾斯。”
好好活下去,已经是能给你最好的祝福了。
活下去。
艾斯睁开眼,深吸一口气甩甩头,把回忆从脑子里甩出去。
毕竟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外头天亮了,太阳从云层后头钻出来,勉强的施舍出一点儿阳光,照亮了天空。
艾斯看着外头的阳光皱了皱眉,今天他又比闹钟醒的更早。
起床换了衣服,艾斯下楼去准备早饭,然后他就要去老爹的店里帮工,午饭就吃早上带过去的便当,晚上他可以去对角巷的熟食店里打包点儿吃的回来。
这就是他的日常生活,这样的生活他过了蛮久。
艾斯·博金博克,今年十一岁。
九年前小巴蒂·克劳奇把他放在了翻倒巷,放在了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商店门口,并且告诉他,只要门开了,你就盯着他看,然后扯着他衣服和他说饿。
于是博金博克先生开门的时侯看见的就是门口楼梯上坐着个可怜的小鬼,大冬天的穿着可单薄的衣服,团成一小团的,眼巴巴的看着他,声音又细又小,还没有刚出生的奶猫叫着有劲儿,颤巍巍的说饿。
犹豫再三,博金博克先生还是把人留下了。
这么小的孩子,丢在翻倒巷,一定是爹妈走投无路了,活不活着都还两说,如果他不把孩子捡回去,这孩子第二天早上就会变成一具不哭不闹的小尸L了。
“你叫什么?”博金博克先生把人领进了屋里,“你爸妈呢?”
可他再问不出什么了,三岁的孩子好像吓坏了,刚被接进家里吃了顿饭之后就发烧了,一病就是小半个月,等他病好了,博金·博克先生也懒得再去纠结这孩子家里是个什么情况了。
吃我的用我的,就是我的孩子了。
就这一点就足可见臭名昭著的狡诈商人博金博克先生其实是个心软心善的好人,毕竟在那个人心惶惶的年头,所有人都活的提心吊胆朝不保夕,即便艾斯有可能是个大麻烦,他也还是把艾斯留下了。
“今天是外头有生意吗,老爹?”艾斯从三楼下来,却发现博金博克已经在一楼的餐桌前端正的坐好了,手里拿着报纸,端正的几乎可以拍下照片登上报纸,“如果要外出的话,我可以让个三明治给你带走。”
“理论上没有生意,但是未必不能当让生意来谈,”格林先生伸出一只手敲了敲桌面,“你家里人找来了。”
艾斯愣了一下,正在系围裙的手顿了一下,动作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
“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除你以外的家人?”艾斯干巴巴的哼哼了一声,“我怎么不知道。”
“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一家,你要不要见见?”博金博克先生看着他如今已经出落的挺拔俊秀的养子,“你不想见就先不见,不是你爹妈,是你姨妈,她家还有个和你一般年纪的儿子,会这一批通期和你一起去霍格沃兹,总会遇见的。”
艾斯的眉头皱了皱。
他知道的,当年布莱克家族的三朵金花,有一朵种去了外面的花园,有一朵嫁进了常青不衰的马尔福家族,还有一朵埋在了阿兹卡班的废土里,估计要一直埋到烂掉。
当年他就差一点儿被送去那朵嫁进阿兹卡班的姨妈家里了,至于那朵在外面花园的,小巴蒂·克劳奇根本就没为艾斯考虑,他说艾斯“非池中物”,他就该留在这里。
“什么样的人家?”艾斯装作全然不知的样子,扭头去问博金·博克先生,“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都这么多年了,才想来找?”
“说是最近人家去阿兹卡班的时侯提起了自已家的孩子,而你那个神经病的妈受刺激说漏嘴了,然后人家才要找的。”博金·博克先生倒是淡定,“说起来我养了你这么多年就等着你给我养老送终呢,你就算要去投奔你那个有钱的姨妈,我也不答应啊。”
嘴硬心软的老头子。
“也许我可以不去学校,”艾斯斟酌着开口,“省的碰见,徒惹麻烦。”
“人到了岁数就该念书,”博金·博克先生反驳的干脆,他看着艾斯举起了之前从店里顺手拿回家的魔杖点锅倒油,“你难道要在翻倒巷过一辈子?你才多大点儿的岁数---煎蛋我要好多黑胡椒。”
“太多的黑胡椒对你的健康没有好处,老爹,”艾斯耸了耸肩,单手在锅边儿磕开了个鸡蛋,动作行云流水堪称潇洒,“而且恕我直言,你就在翻倒巷过了一辈子,一天书都没念过。”
“那我年轻的时侯也念过书的好不好?
”博金·博克先生闻言吹胡子瞪眼起来,“再说能一样吗?我那个时代没有学历也机遇不小,你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学历那可是寸步难行。”
艾斯往面包机里塞了两片面包:“我又没有什么大的志向,留在翻倒巷也没什么不好,衣食无忧不说,我还能照顾照顾你。”
“我用得着你现在照顾么?我有胳膊有腿身L健康,钱多的足够我去魔法界里最好的养老院,对了面包焦一点儿。”博金·博克先生哼了一声,“念书这件事没得商量,你必须去。”
“霍格沃兹学院?”
“霍格沃兹,离得近,你这个性子我也不太放心你走远。”博金·博克先生看着艾斯低头的侧脸,“你是个有主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你太有主意了,所以你也是个让人放心不下的。”
艾斯略微腼腆的笑了笑,露出了一个很乖的表情。
“毕业了再回来也是一样的,又或者你念了书了眼界高了,去魔法部当个差也很好,都很好。”博金·博克先生坐在椅子上畅想未来,“从翻倒巷走出去的魔法部长,是不是听起来就很帅?”
“哇---你很敢想啊老爹,那你不如再敢想一点儿,我一统英国魔法界好了。”艾斯笑着按住手里的番茄。
“不错,这个听起来更帅,”博金·博克先生点了点头,“别不当回事儿,上一个在咱们家店里打工的那位差一点儿就一统英国魔法界了,你又不比他差。”
整个英国魔法界讳莫如深的伏地魔,大名鼎鼎的汤姆·里德尔,在他博克家却从来没被当成个什么厉害角色,有时侯提起来的时侯,也就是“那个在咱家店里打过工的”。
艾斯眨了眨眼,手下压的略略重了些,番茄流出粘稠的汁水,看起来好像被开膛破肚的可怜人。
“这样啊。”艾斯喃喃的开了口。
博金·博克先生没有注意到艾斯的这点儿不太对劲,他很大方的在桌子上留下了一个大钱袋子。
“按照你那生人勿进的怪脾气,我觉得你要么是个斯莱特林要么是个拉文克劳,这俩学院富家子弟都不少,你好好收拾收拾打扮打扮,别去了叫人看笑话,”博金·博克先生很不放心的叮嘱,“别刚开学一个礼拜邓布利多写信给我,说你又用什么雕像砸碎了谁的脑壳。”
艾斯讪讪的抬起手来,擦了擦自已额头并不存在的汗:“这话说的好像我是个什么有暴力倾向的家伙一样啊老爹---我说过我不是故意的了,而且当时那是个来店里寻衅滋事的醉鬼,我能有什么坏心思啊。”
博金·博克先生很神奇的哼了一声,显然艾斯的鬼话他是一个字都不打算信的:“你坏心思才多呢,小小年纪心机深重,不过今天店里也交给你,我得出去进点儿‘新货’,等我回来替班你再去对角巷溜达。”
“我始终很怀疑咱们家的财富来源,老爹,即便我们一直都在干违法乱纪的事儿,”艾斯打开口袋看了一眼,被里头的夺目的金色晃了眼,实在忍不住摇摇头,“我总怀疑你不在家的时侯是去挖地道撬古灵阁的金库去了。”
博金·博克先生没在乎艾斯这不着边际的话,他三口两口吃掉了自已碗里的煎蛋,然后把盘子放进了水槽,揉了揉艾斯的头发之后才离开家。
艾斯在餐桌前一个人解决了自已的早饭,又收拾了餐叉和碗碟,拿到碗台前拧开了水龙头,在水流声里,他默默的弯下腰,捂住了自已的脸。
博金·博克先生一直认为他的养子是个聪明鸡贼的家伙,完美的继承了他的衣钵,天生的商人精明的脑瓜以及一副黑乎乎的心肝,唯一的缺点就是恋家,没什么野心,只想守着他守着博金·博克商店安稳度日,而且爱好帅哥,相当爱好帅哥。
人总该有点儿爱好,爱好金子爱好美色都很正常,左右艾斯是个有分寸的孩子,不会让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就随他去好了,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博金·博克先生想,这实在是太可惜了,明明有能力有本事,却把自已困死在一个没有什么光明前途的黑店里。
可能天才都有点儿个性吧,又说不定是小时侯受了刺激,博金·博克先生这样告诉自已,白捡的孩子,聪明能干能力出众,这样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了。
这样说也没什么错。
可博金·博克先生不知道,艾斯不只是很好很好,他是把一切都瞒的很好很好。
就像艾斯清晰的记得莱斯特兰奇家族的地下室里跃动的烛光,记得走廊里那斑驳的石墙,更记得小巴蒂·克劳奇看着他的时侯最后悲悯的目光。
他记得他的父母,记得他的来处,他什么都记得。
三岁的孩子就已经记事儿了,可艾斯记的却要比平常人更加的牢固。
他记得他的母亲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一个崇拜伏地魔的癫狂到不正常的信徒,他的父亲来自艾尔德雷西家族,一个可以追溯到早已灭亡的古代文明的避世家族,守护着千百年来沉淀的秘密。
伏地魔看中了艾尔德雷西家族世代积累守护的东西,诱骗了艾尔德雷西族长的小儿子卢卡斯离开家族领地,又用夺魂咒控制他和贝拉特里克斯孕育子嗣。
就是艾斯。
但伏地魔低估了艾尔德雷西家族为了守护的决心,在艾斯出生,伏地魔认为可以进行谈判,放松了对卢卡斯的控制之后,卢卡斯自杀的毫不犹豫。
卢卡斯死去的时侯,艾斯就在他眼前——那时侯艾斯还什么都不懂,他只是在襁褓里头,看着卢卡斯一头撞在墙上,那一下撞的用力又结实,无力的身L滑落下来,鲜血蜿蜒,死不瞑目。
艾斯都记得。
当时看不懂的景象在他长大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能力之后,午夜梦回,他再合眼。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万分之一都不到的不幸概率,艾斯患有超忆症。
他的大脑存储不受他自已的控制,他会记住一切东西,所以那昏暗的烛光悠长的走廊悲悯的叹息和永远不会干涸的血渍会陪伴他一生。
所以艾斯不愿意离开博金·博克商店,也不愿意去读书,他只想守着他看起来市侩其实心软的养父,守着家里的店,过日复一日的平静的生活———那样就不会发生糟糕的事情,就不会难过。
艾斯蹲在洗碗台前,团成一团。
真是糟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