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估计他这辈子的脑力值和武力值都用在这上面了。
后来我才知道,渣爹逃跑的原因,是知道了坑他入股黑工厂的那个人,是老三儿的相好。
这股强大的绿帽之力,让他不惜越狱也要去找老三儿对峙。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
渣爹杀上门时,老三儿正和新勾搭的小白脸在晨光中交流着感情。
渣爹怒火中烧。
用刀砍伤了小白脸。
最后,他在和老三儿争执时,比翼双双掉出了阳台。
渣爹和老三儿一起进了ICU。
出于人道主义,我们仨打算去医院看望一下。
到医院时,林妙正在文件上签字。
听说是老家的爷爷奶奶不肯过来,所以所有的决定权都交给了林妙。
她胖了很多,整个人散发着很浓的风尘味。
见到我们,她下意识停了笔,眼神复杂又浑浊。
我瞧了眼,桌上放的是「放弃治疗同意书」和「遗体捐献同意书」。
林妙解释说:「爸爸已经不行了,他的器官捐献出来,也许还能救活我妈妈。」
我点点头:「遵循你的本心就好。」
既然他们的宝贝女儿已经做了决定,那我们只能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
于是,我们很识趣地退了出去。
再后来,听说老三儿因为排异反应过世了。
真是天意弄人,相爱到器官都适配的有情人儿,竟然还会排异。
又听说,爷爷奶奶为了争遗产,找上林妙撕了一通。
最后林妙胜了。
继承了为数不小的……债务。
而我们,再也没在这个城市里见到过林妙。
我妈是个很傻的女人,挺小的时候,我就跟她说,如果有一天她要离开我爸,要选择带走钱,千万别选我。
可是闹离婚的时候,她还是为了我,几乎净身出户。
庭审前,我爸的小三口蜜腹剑地同我说,孩子跟着亲妈才能幸福快乐。
但我选择了留下。
我跟我爸说,我喜欢后妈和继妹,我会对她们很好。
我确实做到了。
后妈带人回家厮混也好,花我爸的钱去包小白脸也好,我从不揭穿。
我待继妹很亲。
我把大半的零花钱都用来给她定时尚杂志,带她接触奢侈品,带见识纸醉金迷。
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我告诉他,男人肯为她花钱才是真的爱他。
就像我们的爸爸。
在她为了恋爱频繁逃课,成绩差得没眼看的时候,我告诉她,女人读书好不如嫁得好。
就像她的妈妈。
在她劈腿翻车来找我哭诉的时候,我安慰她,她没有错,她只是太有魅力。
就像她最崇拜的卡戴珊。
我对她太好了。
所以她把赵小仙介绍给我的时候,我欣然接受。
毕竟我是她们的守护神啊。
有我挡着,她们才能肆无忌惮地追求刺激,享受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