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族小说 > 都市小说 > 踹掉八零渣前夫,痞野糙汉诱我生崽 > 第10章 商琛流鼻血了
正咋舌中,商琛提着两桶热水走了进来,示意宋意站到旁边,手臂使力,将两桶热水全倒进盆里,“够吗?”
宋意探头看了看,“够了,麻烦你了。”
商琛淡淡一嗯,“有事再叫我。”
宋意被他的体贴弄得十分不好意思,说了声好。等商琛离开后,她脱掉衣服,跨进木盆里。
微烫的水温柔地抚慰着身体,辛劳的一天疲惫仿佛都被带走了,宋意不由长出一口气,将自己更深地泡进木盆里。
直到水快凉了,才依依不舍地走了出来。等擦身体的时候,却傻了眼。
她忘记拿毛巾了。
这可怎么办?
宋意愁得眉头纠到一起,看了看屋里,又看了看屋外,纠结半天,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商琛。”
商琛斜靠在墙上看星星,听见宋意喊他,嗓音低沉,“什么?”
宋意只是试探着叫一声,没想到他真的在,长松一口气,“我……我没拿毛巾。”
“知道了。”
过了不到一分钟,洗澡间的门被敲响。
“开门。”
宋意走过去,小心地将门打开了一条缝,整个身子都藏到门外,只朝外伸出一只手臂,“谢谢你,给我吧。”
明明都是农村长大的,她的皮肤却比所有村里的女生都白,手臂也跟白玉雕成似的,不见一丝瑕疵。
此时,手臂还沾着水汽,灯光一耀,晃眼得要命。
商琛心头像是冒了火,嗓子干得不行,脑中不由自主闪过各种少儿不宜的画面。
宋意见商琛半天没反应,小心地探出头,“怎么了?把毛巾……”
话说到一半,对上商琛露骨的目光,瞬间心惊肉跳,“你……你怎么回事?”
她简直要欲哭无泪了好吗?
她只是让他递个毛巾啊,他……他的眼神怎么这样?!
商琛抬眸,目光落到宋意被热气蒸腾得泛着浅粉的愤羞小脸上,身体像是被电了般,一个激灵后,一股温热从鼻子流了出来。
宋意一把抢过毛巾的同时,哐地一声把门关上,羞愤地骂道:“流氓!臭不要脸!”
他脑子里一天到晚就不能装点正事吗?全是黄色废料。
商琛饿狼般盯了房门一会,将鼻血擦掉,转身走了。
等宋意出来,发现商琛又在院子里冲凉。
有力的手臂半桶拎起来,直接从头顶浇下去,四珠飞溅,打湿了他那张泛着可迹红晕的脸。
看见宋意,暗沉如夜的墨眸直勾勾地盯着她。
宋意朝他啐了一口,转身进了屋。
过了没一会,商琛也回来了,俊朗的脸上已经恢复冷静。
宋意端端地坐在床上,指着地铺,“你睡地上,我睡床上。”
她刚刚想明白了,商琛不能睡床,只能睡地上,消消他的狼性。
商琛站着没动。
宋意心头一跳,仰头下巴,尽量让语气显得硬气,“怎么?你不愿意?”
话说出来,内心忐忑无比,觉得会不会有点过于过分。
商琛没回答,甩掉脚上的拖鞋,一言不发地躺到了地铺上。
不急。
反正总有一天他会睡到床的另一半。
&
宋意本以为换了地方,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听到地上传来的沉稳呼吸,没一会就陷进了黑甜的梦乡。
这一觉睡得又香又沉,再醒来时,已经早上八点。
饭桌上,商琛正在对宋兴民和李玉华说话:“宋叔,宋婶,我想和你们说件事。”
宋兴民见他神情郑重,不由和李玉华彼此对视了一眼,忐忑道:“什么事啊?”
商琛看着两人紧张的模样,尽量放缓语气,“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就是我打算让宋意和我去随军。”
宋兴民怔了怔,“随军?什么意思?”
宋意想起昨晚和商琛的对话,快走两步,站到李玉华旁边,道:“随军的意思就是让家属跟着去部队,在军区大院一起生活。”
商琛点头,肯定了宋意的说法,继续道:“之前一直没有告诉你们,其实我已经当兵一年了,上个月刚刚晋升为连长。现在意意和我结了婚,必然是要随军的,所以我想问问你们的想法,是想留在田桥乡,还是和我们一起去安市。”
安市离巨野县一千多公里,坐火车要整整一天,来回很不方便,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带着外婆随军。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和意意结了婚,宋叔和宋婶又和宋家分了家,随军这事就得要从长计议。
宋意不等宋兴民回答,开口道:“商琛,我正要和你说这件事,我不同意和你随军。”
商琛抬起眼皮看向她,“我知道你是担心宋叔宋婶,如果宋叔宋婶同意,他们可以一起随军。”
宋意缓缓摇头,道:“和我爸妈无关,是我不想和你去。”
商琛眉心狠狠拧了起来,“为什么?”
他知道意意并不想嫁给他,昨天还和他讨论起了离婚,但是这件事已成定局,谁也改变不了。
最主要的是随军家属有福利,每个月都会发放生活物资,还给五块钱的补贴。
商外婆也疑惑道:“是啊,囡囡,你为什么不愿意和臭小子随军?你们刚结婚,哪有分开的道理。”
宋兴民和李玉华也满脸疑惑,甚至开口劝她,“囡囡,我们不去还情有可愿,毕竟我和你妈去了不适合,但是你哪能不去?”
都结婚了,哪还有分居两地的道理,何况也不是没有条件,不允许带家属什么的?
宋意迟疑了几秒,最终说出自己的想法:“因为我想上学,想做生意,想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但是和商琛随了军,她就会被困在家庭里,重复和上一世一模一样的老路。
那是她最不想最不想看到的。
商琛略显意外地扬了扬眉,沉声道:“你想上学,安市也能上,而且军人家属还有优待政策。至于做生意……现在是经济腾飞的年代,我想在大城市做生意一定比小城市更容易。
至于属于自己的人生,我可以答应你,不会对你的人生指手画脚,也不会多加阻挠。”
宋兴民帮腔道:“对啊,囡囡,小商说得很有道理。你还记得咱们同乡的王叔吗?他就是在安市做生意发的财。何况咱们这巨野县穷乡僻壤的,你做什么生意?你做什么生意能赚钱?”
他虽然没上过学,一辈子也没出过巨野县,但是要想赚钱,大城市才有更多机会。
怎么他家囡囡就没想到呢。
宋意发现自己被说服了,同时她也意识到自己的思想出现了误区。
她之前一直想的是留在巨野县,一边上学一边照顾爸妈,再寻思着做生意赚钱。
可是正如她爸和商琛所说,巨野县这种小地方,就算再有机会,赚的钱也有限,而想赚大钱,去大城市才是最好的选择。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安市……
上辈子,她嫁给谢屿后,就随着谢家一起去了安市,在那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可是说安市是她的第二故乡,对安市以后的发展和规划她烂熟于心。
在这种熟悉下,赚钱才会更容易。
想到这里,她呼出一口气:“好,我和你去随军。”
商琛的唇角轻轻勾了起来。
宋意看见了,脸颊莫名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