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族小说 > 都市小说 > 领主:加点升级,强化万物 > 第3章 摧枯拉朽,超然地位

罗峰戴上黄金律法手镯。
真实护盾+3500。
安全感直线飙升。
塞蕾斯汀,靠你了,准备战斗。
罗峰挪到精灵身后,这看起来有些令人不齿,但丢脸比丢命强太多了。
塞蕾斯汀被罗峰的举动逗笑,嘴角轻扬,淡淡的笑意转瞬即逝。
请放心,领主,此地的魔鬼信徒软弱无力,摧毁它们易如反掌。
【叮!塞蕾斯汀的忠诚度+5(75)】
竟然提升好感了!
心理学有讲过,人更容易对自己帮助过的人升起好感,而非帮助自己的人。
这个效应真是完美应验了。
塞蕾斯汀常年游走于恶魔和魔鬼的战斗中,尽管成为罗峰的随从后,等级下降到1级,但战斗经验完美保留。
她在前方开路。
绿林阴森,阳光黯淡。
死气沉沉的灰雾仿佛是骨灰组成,飘在大地上,一层灰土埋葬了生机。
咔嗒,咔嗒。
一阵骨头开合的碰撞声响起。
幽暗蓝色魂火燃起来,光芒刺穿灰雾,那竟然是两具没有血肉,纯粹由白骨组成的亡灵!
探查。罗峰发动领主的技能。
眼底数据流闪烁。
一张面板呈现在眼前。

名称:复苏的亡灵
星级:★
生命等阶:普通
等级:2
种族:亡灵(被邪恶魔法复活的亡灵,负能量赋予了它们异常的力量,附近生者会遭受它们的敌意攻击)
天赋:亡灵之力——不知疲倦,永远活动的尸体,攻击造成15%邪恶属性伤害
属性
生命值:450
法力值:388
物理攻击:100
魔法攻击:95
技能:邪恶啃咬lv1——冰冷的亡灵通过啃咬来诅咒目标,造成120%物理伤害,附带失血3秒,总共受到150魔法伤害,法力消耗25,冷却1秒

450生命值,100物攻95魔攻。
2级的小骷髅就能把罗峰压着打。
亡灵没有痛觉,战斗力相当猛。
咔嗒!咔嗒!(卑劣的生者气息)
亡灵小骷髅嗅到罗峰的气息,作为领主,优先吸引仇恨。
六只骷髅从黑暗中涌了出来!
它们身后,又是十几只骷髅,搭配上灰色迷雾,让人分不清还有多少只骷髅,惊恐油然升起!
但那仅仅是对普通领主而言。
罗峰递给塞蕾斯汀一个眼神,这位上古精灵便化作一道丽影,轻拉弓弦,弹琴般的轻柔动作释放技能。
元素箭雨!
【-360】
【-345】
【-377】
自然与元素之力凝聚成魔法箭矢,如暴雨倾盆,由上至下击穿可怜小骷髅的骨头。
它们总共才450生命值,次一轮箭雨就险些被击溃,更别提箭雨有35波!
噶!
骷髅碎裂,变成一地残渣。
【叮!您的随从塞蕾斯汀击杀了复苏的亡灵lv2,经验+5】
【叮!您的随从塞蕾斯汀击杀了愤怒的亡灵lv1,经验+3】
【叮!您的随从塞蕾斯汀击杀了复仇的大亡灵lv3,经验+7】
不论是1级2级还是3级。
小骷髅们在元素箭雨中毫无还手之力。
只听噼里啪啦一阵吹响,白骨碎成渣,恐怕能用来熬汤喝了。
头骨内的幽暗魂火无奈溃散。
【叮!战斗结束】
【评分:S(非常完美的胜利,毫发无伤,教科书般的战斗)】
【升级!等级升到了2级】
【自由属性点+10,自由技能点+3】
【无限升华点数+3】
【塞蕾斯汀等级提升到2级】
第一场战斗落幕。
随着亡灵死去,负能量吸引的灰雾消散了些,阳光穿透森林,世界蓦然明亮许多。
【叮!您是626频道首个斩杀10只怪物的领主,获得奖励:优秀随机宝箱×1,技能书火焰之手×1】
大丰收!
先加点,10个属性点,用5体质5精神的平均方式加点。
罗峰决定当法师,并且是特殊的半肉法师。
具有一定坦度的同时,有输出能力。
因为天赋【无限升华】决定了他不缺好装备与优秀的随从。
近战职业太危险,输出环境远不如远程职业。
有好装备的前提下,当个高贵的法爷多爽。
进可攻,退可守,还有英雄随从保驾护航。
自由技能点先留着,毕竟没有好技能。
取出技能书,赤红色封面绘制着火焰组成的手掌。

技能:火焰之手
星级:★
效果:凝聚火元素形成火焰之手,对接触到的目标造成精神*26+50点魔法伤害,并点燃3秒,造成120魔法伤害

平凡,朴素,没多少亮点。
很符合前期可获得的技能的强度。
罗峰收入背包。
近战类型的技能对他没用。
享受了一次挂机升级体验,罗峰毫不吝啬赞叹道:
塞蕾斯汀,多亏了你,否则这场战斗我真的危险了。
一只亡灵都是大敌,更别提几十只,万一陷入纠缠,分分钟就要被啃成白骨。
保护您是我的本分,领主不必道谢。塞蕾斯汀淡然道。
【叮!塞蕾斯汀的忠诚度+5(80)】
居然又提升忠诚度了
塞蕾斯汀表面清冷,实际很容易讨好,夸两句就钓成翘嘴了。
罗峰查看忠诚度的情报。
60是忠诚最低标准,有背叛风险。
70是忠诚状态,正常数据。
80是忠诚的极致,再往上就会掺杂其他感情,例如感激、爱意。
塞蕾斯汀,你知道高维游戏《诸界领主》吗
当然。万族将在同一个擂台上竞争,角逐出最强种族,与最强的领主。
万族……罗峰思忖。
人族在万族之中吗
塞蕾斯汀看穿罗峰的想法,她悠然道:
人族处于得天独厚的地位,不必参与万族的纷争,只需考虑最强领主的归属。
领主您的对手不仅是人族,包括精灵族在内,天资惊艳者也有成为领主的潜质。
竟然是这样!
那还真是有些压力了。
假如只与人族对抗,罗峰有自信名列前茅。
但领主中还有其他种族的人,这就有点麻烦了,就像精灵族天生会魔法,还有些种族体魄强悍。
人族与这些种族比起来,先天就处于劣势。
这对于您而言同样是一场机遇,每战胜一名其他种族的领主,对方都会降格为您的英雄单位,连带他们背后的种族也会臣服于您。
人族地位优越。万族之争残酷血腥,精灵族即使输给您也无妨。臣服人族比死在其他种族手下的代价轻太多了。多一个盟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
这倒是让我放心了一些。罗峰了然于心。
看来,人族领主想统御万族,依靠的就是击败其他种族的领主。
人族每月有100万新领主参与万族之争,与其他种族必须天资惊艳才能当领主的条件相比,显然优势极大。
人族在这场高维游戏中,真是处于一种超然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