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混混头子,做事风格却不像。
也可能因为我们都是孩子,让他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他对外人也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
但说实话,当年我对这个人,是一点也恨不起来的。
「强哥,我的……我的猪呢?」
「猪?」王家强扯过那个小混混,「人家的猪呢?还回去。」
「吃……吃了。」
「擦。」他狠狠地瞪了混混一眼,「没事,我让他再给你送过来一头。」
猪当天晚上就送过来了。
比元帅胖,比元帅白。
可惜,不是元帅。
「这猪……接着养着?」长河还是有点虚弱,脸色呈现不健康的白。
「杀了吧,吃肉。」
「吃肉?」长河很惊讶,「我都他妈以为你上辈子出过家,不吃肉呢。」
「给你补补。」
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吃猪肉。
猪肉,真的香。
「怎么把猪杀了?」
长河吃了肉,喝了汤,美滋滋地睡熟了。
芳芳坐到我旁边,「我还以为你要接着养着呢。」
「养着有什么用,我连你和大哥都保护不了,哪有能力保护一头猪……」
芳芳把我蜷着的腿舒展开,大方地躺进我的怀里,这样的动作让我一下子愣住了。
她闭上眼睛,很舒服地呢喃着,「没错,能保护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
很快,她睡着了。
说着不知道是梦话还是什么。
「那天,你被酒瓶砸了,你出门,然后又回来了,我看见了,你手里握着石头呢,然后你看见长河翻窗。如果没有长河,你也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15
后面的日子平淡,又不平淡。
所谓的平淡,就是没有太大的波折,至少没有谁因为什么差点丢了命。
不平淡,是我们的生活依然刺激,偷东西被抓了,和小混混打架了。
家常便饭。
还好,我和长河都长成了大小伙子,可以很好地保护芳芳。
芳芳也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好看,真的很好看。
没有用任何护肤品,小脸白得像牛奶一样,笑起来两颗小虎牙,很可爱。
哦,对了,期间我们遇到了一个人,方正。
方正不像我们,他家里条件很好。
他上初中的时候,被班里的男生欺负,堵在了一个小胡同里,让人家一顿揍。
我和长河本不想管,但那些人蹦跶起来的尘土影响我俩吃面包了。
说了几句还不听,那能动手的事,还是不要吵吵的好。
他们都是学生,娇生惯养长大的,不客气地说,他们认的社会上的大哥,其实就是我们这种人。
没出两分钟,几个熊孩子都被我俩给打跑了。
方正一个劲地鞠躬感谢。
本来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一个星期之后,又在那个小胡同里遇到了方正。
「两位大哥,我找了你们好久了。」
长河点了一根烟,「你怎么知道我俩今天在这儿?」
「其实……从上回开始,我每天都会来这里找你俩。」
「挺有心呐。」
方正有点慌张,从兜里摸出来300块钱,「上次的钱被同学抢走了,谢谢两位大哥出手相救。」
那个年纪,这么识趣的人其实不多。
钱我俩肯定收了,我们也不是行侠仗义不求回报的好人,给钱不要王八蛋。
「那个……大哥,我上次和班里人说,你俩是我哥,他们就不敢欺负我了。」
我和长河都笑了,这哥们还挺有脑子。
「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最近他们又开始怀疑了,我想求你俩去我学校露个脸。」
一直混社会的孩子,就是比在学校里的学生成熟一点,身上的社会气息重了,处事也会老成一些。
明明我和长河没比方正大许多,但在校园里一走,看着就不像学生。